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19 年 9月 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厅
联系方式:0938-7815005
张家川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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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463851B/2019-0826 时间:2019-08-26 17:01:02 来源: 作者: |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19 年 9月 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厅
联系方式:0938-7815005
张家川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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