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张政办发〔2021〕34号),对我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的总量、结构、布局做出科学安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障我县城镇居民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1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2.0386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17.615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17.6150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4236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4.4236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1234公顷,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计划供应17.6150公顷,乡(镇)范围内计划供应4.4236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详见附表2。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为保证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切实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住建、财政、发改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住宅用地供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住宅用地供应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依据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规划编制方面。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原则,保证相关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财政保障方面。健全土地收储、供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统筹安排资金投入,为顺利推进住宅用地供应工作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