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工作的通知》(甘资发〔2025〕37号)和《天水市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工作方案》(天政办发〔2025〕19号)等文件精神,经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就存量闲置土地收回收购价格达成一致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宗地号 | 规划用途 |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1 | ZC2021-3号A2 | 住 宅 | 2930.18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8日,共3天。
三、相关说明
在公示期内,若对上述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和收购价格有异议,可向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220室
联系电话:0938-781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