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规定,经企业申请,县土地资产管理委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第三方评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该地块位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上磨村(四至为:北邻道路,东邻和畅家园,南邻道路,消防队);土地使用权人为甘肃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为甘(202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36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396.70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住(配套兼容商业)。
一、经评估,应补缴土地出让金1292.86万元。
三、公示期: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与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电话:0938-781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