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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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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监发〔2022〕22号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张家川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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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3396944E2022  时间:2022-03-22 10:03:55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
 

张市监发〔2022〕22号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相关股室:
 
  按照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水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市监发〔2022〕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张家川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0日
 
张家川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规范全县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天水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县党代会以及全国、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全县食品安全大局稳定,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加强源头管控。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销售记录等台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尤其是冷链食品经营者全面使用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加强运输与交付控制管理,将食品仓储、配送车辆全部纳入备案管理,实施全程控制,确保食品源头能追、过程能控、去向可查。加大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力度。
 
  (二)全面治理卫生环境。大力解决食品小作坊小摊点卫生环境恶劣、农家乐就餐条件落后、餐馆卫生杂乱、餐饮具洗消不彻底、商场超市乱堆乱放、农贸市场周边经营环境脏乱差等安全隐患;全面开展从业人员卫生大检查,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营造安全、整洁、卫生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严查制假售假行为。以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抓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虚假夸大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自查自控及合格率达到100%。以含乳饮料、功能性饮料、高档白酒、茶叶、保健食品等为重点,严查随意标注“地方特产”、“指定用品”、“零添加”、傍名牌、夸大宣传、欺诈消费,以及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或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紧盯过期食品处置,严查从事过期食品回收使用、重新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食品生产 “黑作坊”“黑窝点”。
 
  (四)严打食品非法添加。以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禽蛋乳、米面油、水产海鲜等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餐饮街区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严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使用不合格原料、伪造生产经营记录、标注虚假信息、开展非法销售和虚假宣传,严厉惩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五)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早餐管理,严格私立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严查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小饭桌)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校园周边小卖部、小餐饮经营“三无食品”、“五毛”麻辣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等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隐患排查,严控安全风险,确保11月底前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100%,确保全县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六)严管网络供餐派送。紧盯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领域,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第三方平台备案、入网商家审查登记、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等情况,严厉打击入网者无证经营、不合格食品入网销售、实际取餐地址与许可证(登记证)载明的经营地址不一致、线上线下未“同标同质”、配送环节发生“二次污染”等违法行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实行“后厨直播”。
 
  (七)严查农村集体聚餐。重点排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责任落实,严查双报备制度、流动厨师管理、聚餐场所卫生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储存保管、食物留样、食物中毒处理等制度落实,严厉打击未经报备举办集体聚餐、流动厨师未备案承办宴席、未履行食品安全进货查验义务等行为。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农村集体聚餐网上监管,现场直播加工操作过程;全面运用农村集体聚餐手机APP进行备案,全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要达到100%。
 
  (八)聚焦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零售使用单位,重点排查企业执行《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盐跨区经营、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符合要求储存等情况,严厉打击使用未加碘食盐、工业盐、土硝盐等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等行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含分支机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上旬)。按照全县的工作方案,各乡镇结合监管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识,及时安排部署,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3月中下旬)。全面排查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集中培训、约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自查自纠。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及时研判潜在的风险和隐患,对辖区内企业基本情况、风险程度、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等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5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落实整改,消除问题隐患,于4月中旬前完成自查;4月底县局将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情况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6月)。各单位要及时针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问题整改,认真提炼经验做法,剖析仍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保障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把此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以落实“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控制风险为目标,强化任务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对辖区内重点业态、高风险食品有针对性地组织抽检、监管执法,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网上巡查等线上监管业务,可抽调专人,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农贸市场、餐饮一条街环境卫生整治可分区划片,责任到人。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借助多种渠道,按规定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发布典型案例。通过查处一批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深化专项行动成效。
 
  请各单位于每月13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至综合协调股。整治期间,于每周三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附件),于6月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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