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监发〔2022〕51号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质检所,机关各股室:
按照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市监发〔2022〕81号)文件精神,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县局决定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施集中治理,重点精准突破,着力保障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目标
(一)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把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照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差、加工制作过程防护不到位,网络外卖食品线上线下不同质不同标,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坑老害老等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紧紧围绕整治重点,全面梳理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部门移送、巡视巡察反馈、媒体曝光、12315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集中执法力量,精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药品行为,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医疗美容等虚假宣传现象,查办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做到执法必严、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查找假劣食品、保健品、药品和化妆品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一次全面体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问题,严厉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督促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履职,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以看得见的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立行立改,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全面排查本辖区风险隐患的基础上,梳理问题线索,认真研究,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工作落实台账,逐项列出问题形式、原因分析、处置措施、完成时限等,实施销号管理,推进问题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堵塞监管漏洞,确保整治迅速、彻底、长治、长效,助力破解食品药品监管难题。
三、整治内容及整治措施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抓重点带全面,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人民群众关切的难心事、烦心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开展问题整治,着力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提升高风险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整治重点1:食醋违规勾兑配制、添加冰乙酸的行为。
工作措施:一是推进食醋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食醋生产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醋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是否非法使用冰乙酸勾兑和使用工业酒精作为原料生产食醋,是否按规定落实原料采购和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标签标识虚假标注的情况。二是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食品安全自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标签标识管理,着力解决食醋生产环节违规勾兑配制、添加冰乙酸的问题。三是推广“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应用台,推进“互联网+透明车间”建设,广泛开展网上巡查。四是开展食醋专项抽检监测,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扩大食醋风险监测范围,以就餐频次较高的餐饮单位使用食醋为重点,针对不挥发酸等项目开展风险监测。
整治成效:食醋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 2719 - 2018)全面实施,食醋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互联网+透明车间”实施率达到100%,食醋产品抽检合格率显著提升。
牵头股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股室:产品质量和信用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
实施主体: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整治重点2:食用豆芽违规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的行为。
工作措施:一是严格食用豆芽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许可登记审查和审批,摸底调查食用豆芽生产加工经营者底数,完善生产经营者监管档案。二是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豆芽销售场所和餐饮服务单位检查力度,没有食品生产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的豆芽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三是适时公开合格豆芽生产企业,督促豆芽生产经营者公示豆芽相关信息。四是加大对豆芽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在豆芽中非法使用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等植物生长剂及用非食品原料生产豆芽等违法行为。五是开展豆芽专项抽检监测,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豆芽销售场所和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针对豆芽的生长剂等项目开展风险监测。六是加大对辖区豆芽生产经营主体及群众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辨别豆芽能力。
整治成效:全县豆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豆芽产品抽检合格率明显提升。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配合股室:产品质量和信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实施主体: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整治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整治重点3: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坑老害老的行为。
工作措施:一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陇原护老”行动,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取缔违法主体,销毁假劣产品,曝光典型案例,规范保健食品行业秩序。二是加强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档案,充分发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作用,及时将保健食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录入征信系统,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调高风险等级,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三是充分发挥“银龄护老队”、社会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四是深入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活动,重点宣传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科普知识、选购食用常识,提升老年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
整治成效: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加大保健食品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倒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行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群众对保健食品认识,营造科学理性的消费环境。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配合股室:产品质量和信用监管股、市场与网络经营监管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监管股
实施主体: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整治重点4:农家乐食品安全卫生状况。
工作措施:一是突出夏秋两季重点时段,集中对辖区内农家乐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选址是否选在地势干燥、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的洁净区域,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清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食品贮存和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餐饮具洗消和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内容,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及利用“地沟油”和回收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食野生动物及加工制售有毒野生菌类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督促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要求农家乐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浅色工作衣帽、袖套、口罩、手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三是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鼓励、引导农家乐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公开后厨加工操作过程,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
整治成效:农家乐经营主体证照齐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着装符合规范,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就餐环境干净放心,农家乐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配合股室:产品质量和信用监管股
实施主体: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整治重点5:早餐摊点加工环境卫生脏乱差、加工制作过程防护不到位,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有待加强。
工作措施:一是调查摸底早餐摊点基本情况,建档立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对辖区内早餐摊点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取得经营资质,是否有防尘防蝇等设施,餐饮具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标准,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等,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亮卡、亮证经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鼓励引导早餐摊点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浅色工作衣帽、袖套、口罩、手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四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五是加强早餐摊点食品专项抽检监测,抽检监测范围覆盖发酵面制品、油炸面制品、豆浆、稀饭等食品。
整治成效:早餐摊点经营主体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着装符合规范,就餐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配合股室:产品质量和信用监管股
实施主体: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整治重点6: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外卖食品线上线下不同质不同标。
工作措施:一是深入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检查,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线上线下不一致、公示虚假信息、卫生条件差、食材来源不明、使用非食品用包装材料等问题。二是依托省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检测系统,监督指导平台对照自查、监管人员线上排查,推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率持续提升。三是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配送企业加强配送人员管理,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配送设备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合格的食品包装材料和餐具。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四是实施网络订餐“明厨亮灶”,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在平台公布“明厨亮灶”视频,实施“后厨直播”,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送餐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网络订餐“随机查餐厅”活动,强化社会共治。
整治成效:落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合法经营,稳步推进网络订餐“后厨直播”,确保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配合股室:市场与网络经营监管股、
实施主体: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整治重点7:聚焦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四类药”实名登记销售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药械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健全完善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台账,准确掌握辖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状况。二是督促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并执行覆盖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等质量管理全过程管理体系,完善购进验收记录,加大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防控和质量管理力度。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切实做好不合格产品控制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五是使用“甘肃省四类药品销售登记系统”,实名登记售卖止咳、退烧、抗病毒和抗生素类四类药品。
整治成效: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来源清楚、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牵头股室: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配合股室:法宣股、市场与网络经营监管股、投诉举报受理股
实施主体: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整治重点8: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及明示或暗示化妆品具有医疗作用等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举办2022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加大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及专业知识科普宣传力度。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强化经营者守法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提升社会公众对假冒化妆品辨识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明示或者暗示化妆品具有医疗作用的行为。
整治成效:化妆品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明示或者暗示化妆品具有医疗作用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公众防范能力持续提升,化妆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牵头股室: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配合股室:法宣股、市场与网络经营监管股、投诉举报受理股、市场与网络经营监管股、产品质量和信用监管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监管股
实施主体: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落实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整治重点9: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力度还不够大、大案要案不多,尚未形成有效社会震慑。
工作措施:一是聚焦案源线索,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精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依法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进一步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规定,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三是坚持重点战役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按照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重拳出击的思路,加强违法行为的上下游关联,查办系列案件,强化全链条打击。四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对同一主体违反市场监管领域多部法律法规的,从不同法律角度综合分析违法行为,依法准确定性处罚,增强行政处罚的威慑力。
整治成效:查办一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多发势头,着力化解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股室:法宣股、市场与网络经营监管股、产品质量和信用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实施主体: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四)执行最严肃的问责,防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廉政风险
整治重点10: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日常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责任问题;监管人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在全县系统内集中开展一次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对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完整。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监管失职渎职问题,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机关依法查处。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层层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着力提高监管队伍水平,提升执法能力。三是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法,制定考核细则,强化目标导向,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四是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横向排名、纵向比较,每季度通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整治成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全面纠正和破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等责任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整治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牵头股室:机关党委、食品安全监管股、
配合股室:办公室、产品质量和信用监管股、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实施主体: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22年5月中旬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 5 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2年5月中旬)。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纪委监委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县局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切实将任务层层落到实处,确保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二)集中整治(2022年5月下旬至9月)。聚焦四个方面的任务,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各乡镇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调度,纵深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于9月8前将报县局。
(三)督查落实(2022年10月)。县局在做好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集中抓好问题查处和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按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县局将组织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情况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四)评估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归纳提炼经验做法,在全面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分析梳理原因症结,深入查找制度建设漏洞和缺陷,制修订有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制度,努力建立更加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县局。
(五)公布成果(2022年12月)。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整治成果,利用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络测评、走访座谈、实地调研以及对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跟踪回访等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评判检验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县纪委监委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的实际行动。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专项整治与“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下大力气狠抓落实,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边改边建。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到专项整治全过程,制定有针对性,务实可行、便于操作的整治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建设,始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抓,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破解监管难题,又推动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推动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四)畅通投诉渠道,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敞开大门搞整治,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布专项整治通知公告、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等,营造社会广泛知晓、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整治氛围。及时向群众公布整治进展、整治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整治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治成果接受群众评判,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联 系 人:
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 摆建琴 7818556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马继平 7813101
附件: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翊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丁向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乃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志林 党组成员、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成 员:许小军 县局二级主任科员
金 焱 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王越红 县局党委副书记
马芳梅 局办公室主任
马志学 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监管股股长
贾艳红 食品安全监管股股长
摆建琴 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股长
马继平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王月有 法宣股股长
李慧霞 投诉举报股股长
马宝艳 产品质量和信用监管股科员
马梅梅 市场与网络经营监管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李翊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向阳、马继平、摆建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