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5.负责质量宏观管理。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1.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跨部门组织实施工作。
12.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3.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
17.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
18.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
1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市场监管执法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牌子。内设15个股室,下设15个市场监管所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截止2021年12月,在职职工172人,退休人员39人,抚养人员17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290.113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277.089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611.177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665.9118万元,增长29.24%,主要原因是①新分配人员工资的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资金纳入2021年绝算。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9.984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扶贫资金。2019年其他收入为18.091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8.1078万元,下降81.21%,主要是党建经费减少。
5.上年结转和结余3.04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支出为2288.15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80.6411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1644.237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436.4040万元,增加20.97%,主要是①人员经费的增加;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拨付了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项目支出207.5102万元,2020年度项目支出为0,较上年度决算数增207.510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1年度增加了5个实行绩效管理目标的项目。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77.08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5.9118万元,增长29.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7.08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5.9118万元,增长29.24%,原因:①新分配人员工资的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资金纳入2021年绝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88.1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3.9142万元,增长28.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0.64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6.4040万元,增长20.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76.9149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15.0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1.8216万元,增长29.0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77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人员经费和帮扶队员生活补助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6.3689万元,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年初预算154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9.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本年度项目支出加大等;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3.教育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4.科学技术支出207.510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1年初预算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3.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偏大。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849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抚恤金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进入社保,年初只预算了退休人员取暖费。
6.农林水支出15.1860万元,主要用于帮扶队员生活补助,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进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9.404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822.6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6.8431万元、津贴补贴137.2021万元、奖金54.6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27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2520万元、退休费7.5750万元、抚恤金30.7748万元、生活补助15.1860万元、奖励金23.167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463.7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7297万元、印刷费11.2448万元、邮电费7.2741万元、差旅费8.3936万元、维修(护)费9.1360万元、劳务费18.66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237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4090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7817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8857万元,比上年减少75.1040万元,降低30.43%。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090万元。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0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09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食品安全监测车辆;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分别是打击传销支持非公经济发展12万元,食品药品监管及工商、质监专项业务经费55万元,计量器具、部门医疗器具专项工作经费3万,市场价格监管系统运行费2万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资金150万元。
共涉及资金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打击传销支持非公经济发展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优,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食品药品监管及工商、质监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优,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计量器具、部门医疗器具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优,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市场价格监管系统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优。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资金项目绩效绩效自评得分为良,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47.7802万元,完成预算的98.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市场运行稳定良好;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严守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四大安全底线;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