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监发〔2022〕13号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县直中小学、托幼机构,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基层公安派出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22〕12号)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校园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
学校供餐群体特殊、人数多、多方关注,要深刻认识校园疫情防控形势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把守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要求。要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在春季开学季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督促指导辖区各类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二、靠实责任,圧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和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在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加强对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清洁消毒情况、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库存等重点检查厘清,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纠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统筹兼顾,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对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二查学校是否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原料用具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三查学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是否按标识区分使用,是否确保生熟分开;学校食堂餐具是否清洁干净,消毒时间、温度是否达标,清洗消毒后是否专柜存放。四查学校食品留样要素是否精准详实,是否落实专人专锁专管等留样管理规定。五查是否安装运用“陇上食安”智慧管理平台,加强学校“明厨亮灶”工作。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下载使用“陇上食安”智慧管理平台“商户端”,进行证照维护和更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网上巡查问题整改等工作,上传留样、消毒、晨检、进货查验等自律制度落实信息。六查是否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问题及时有效处置。检查是否如实记载自查情况,积极整改落实,消除风险隐患。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户、食杂店、小作坊、餐饮店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五毛”麻辣食品、“山寨”食品、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烂变质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四、坚持“人物同防”,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和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要严格把握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的管理,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查验留存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等,确保证物一致。
五、反对浪费,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各单位要加强对学校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的督促指导,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减少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品浪费,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与加工、彻底清洗消毒餐饮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控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风险,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六、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镇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各相关单位要不断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增进信息互通,强化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七、强化宣传,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共建共治
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学校营养健康工作人员培训,向学校提供膳食营养指导,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学生更易接受的趣味形式,借助更丰富的宣传手段,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鼓励学校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大力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接受社会公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家川县教育局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