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医保发〔2022〕52号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 张家川县财政局 张家川县卫健局
转发《关于印发〔天水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三部门《关于印发〔天水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天医保发〔2022〕3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研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
张家川县财政局
张家川县卫健局
2022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