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医保部门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扎实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部门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4件,均为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检查60家次。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办理的4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全流程规范、全链条管控。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结果等信息,全年公示行政处罚案件4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时,主动亮明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二)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齐执法记录仪、便携式电脑、摄像机等执法装备,要求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调查询问、文书送达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实现执法过程可回溯、可追溯。规范制作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证据清单等执法文书,做到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同步,所有执法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一案一档”管理,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从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法制审核后方可作出。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裁量基准等进行全面审核,全年审核重大执法案件4件,审核通过率100%,坚决杜绝违法执法、不当执法行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三、执法队伍建设与普法宣传情况
(一)强化执法能力培训。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学习宣传的有效衔接,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促进法治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治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拓宽视野,全方位强化医保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储备。通过案例研讨、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打造专业化、规范化执法队伍。
(二)深化医保普法宣传。结合“法治宣传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送普法内容;线下深入定点医药机构、社区、乡村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政策解读,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经营、参保群众诚信就医,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共同守护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现有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且部分人员身兼多职,专业执法力量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监管执法需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对复杂案件的查办、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仍有欠缺。
(二)智能监管水平不足。医保大数据监管应用不够深入,智能筛查、风险预警等功能未充分发挥,传统人工检查方式效率低、覆盖面有限,难以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管。
(三)部门协同效能有待提升。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虽已建立,但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方面的衔接不够顺畅,协同监管的合力未完全释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夯实执法基础,建强专业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案例交流,提升执法人员规范化办案能力。加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为行政执法提供全程法律指导,筑牢执法法治防线。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积极推进智能监管、场景监控子系统全面应用,强化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监管,精准识别并拒付不合理费用,推进“线上智能筛查+线下精准核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执法效率。
(三)深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流程,推动信息互通、线索互移、联合执法常态化,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医保基金监管格局。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法治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统一裁量标准,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医保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