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医保函〔2024〕8号
转发《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试行版)>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试行版)>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天医保函〔2024〕5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调整后全市统一自2024年5月20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关于对<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试行版)>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