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客运班线车辆进站管理,提升汽车客运站接纳车辆进站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道路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整治客运市场运营秩序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为目的,引导客运经营者走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运营的道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二、进站范围及目标
隶属于星月客运有限公司的41辆乡村班线和张家川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6辆乡村班线客车,全部进入张家川县亨运客运站,集中管理,统一发车。主要目的是通过乡村班线统一进站,使我县客运经营行为明显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经营环境明显改观、监管能力明显加强、客运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明显提高,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更加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组织协调乡村班线车辆进站经营工作,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永平 县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扇志学 县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马小龙 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雷建雄 县交通局运输监管股股长
李 菲 县交通局运输监管股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运输监管股,雷建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统一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乡村班线车辆进站经营工作顺利实施。
四、实施步骤
自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24日,为期15天,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宣传阶段
辖区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要积极动员部署,细化措施,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和线路情况进行清查摸底,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要深刻认识乡村班线车辆进站经营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同时,采取张贴标语、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取得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 站场服务设施设备配备阶段
亨运客运站应分批次配备以下设备:
(一)基本设备
1.售票设备:包括微机售票系统设备、办公桌椅、钱箱、票架、隔离栏。
2.候车休息设备:包括座椅、班次牌、检票隔离栏等。
3.宣传告示设备:包括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小件价目表、营运线路图、旅客须知、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公告牌等。
(二)智能化与信息化设备
1.自助售票设备:包括自助售票机、自助取票机等。
2.智能化生产设备:包括车辆调度、报班、缴费、销班管理信息系统设备等。
3.信息化管理设备:包括财务管理设备、售票及候车监控与电子显示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设备等。
(三)安全检查设备
1.行包安全检查设备:包括台式安检仪、手持安检仪等。
2.行人安全检查设备:包括安检门、手持安检仪等。
3.车辆安全检查设备:包括安检台、车辆安检仪等。
亨运客运站应结合地形特征和外部交通环境分别开展旅客、行包与车辆的交通组织与设计,实现人、车、货分流,避免交叉干扰。
第三阶段:人员招录与制度建立阶段
亨运客运站应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五、相关要求
第一、亨运客运站和进站发车的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自愿签订服务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亨运客运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运价政策,按规定收取劳务费及税金,不得巧列名目,擅自收费。对进站车辆经营者应一视同仁,实行统一售票、统一站务、统一结算,使用统一的票据。工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佩戴统一标志,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服务。
第三、客运经营者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途经路线,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