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科技”行动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甘政发〔2020〕46号)《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甘办发〔202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聚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4+2产业目标,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在重大战略任务、共性关键技术、重要民生改善、重点产品研发等方面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申报单位应为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单位须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22年6月30日前工商注册),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
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县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县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同一主持人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5.企业牵头申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具备对其承担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企业创新能力强,具备稳定的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如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设研发机构、创新平台等;企业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企业在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支持重点
1、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专项。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深化产学研合作,共建企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产学研合作为支撑,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在张家川设立或共建分支机构、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鼓励引导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含现代农业)、畜牧饲料、食品加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创新。
3、乡村振兴专项。紧盯全县推进乡村振兴主导(特色)产业发展中技术需求,支持县内各类创新主体,在乡村振兴帮扶县,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等农业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基地,集成应用一批新品种、综合集成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强化科技对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供给,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4、高技能创新人才专项。支持高级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围绕县级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业优化升级等。重点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根据企业需求开展的“揭榜挂帅”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登录:http://211.149.237.24:9068/kjxm-zc/,进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科技工作大数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18:00。
2.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注意限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协助做好材料填报工作,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先通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科技工作大数据管理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电子申报书,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报送纸质申报书(1份),未审核通过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科技计划管理股
联系人:崔小英
联系电话:18393989120
张家川县科技局
2023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