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县卫健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卫生健康 >> 正文
张家川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指南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1758059H/2021-0207  时间:2021-02-07 10:38:15 来源:   作者: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2.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
 
  3.服务机构信息: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5.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应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情况。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 28~30 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
 
  病指导。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 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
 
  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 6~8、18、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 6、12、24、36 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 1 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 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每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
 
  31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6.流程图
 
\
 
  7.服务要求:按照需求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8.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938-7886020;投诉举报电话:0938-788626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网站地图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