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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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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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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655759K/2021-0207  时间:2021-02-07 10:35:24 来源:   作者: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2.服务对象:辖区内的孕产妇。
 
  3.服务机构信息: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5.服务项目和内容:孕早期健康管理、孕中期健康管理、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6.服务流程:病人、医疗机构人员现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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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服务要求:按照病人需求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8.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938-7886020;
 
  投诉举报电话:0938-788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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