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2.服务对象:慢性病患者。
3.服务机构信息: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张家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人民东路11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四楼检验科。
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5.服务项目和内容:慢性病患者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6.服务流程:病人自行现场就诊。
7.服务要求:按照病人需求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8.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938-7817002;投诉举报电话:0938-788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