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经我局审核,符合备案条件并予以备案的诊所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与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的备案资格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通过信函、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线索。
联系电话:0938-7886252(医政股)
通讯地址:天水市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南路
邮箱:zjcxyzg@163.com
附件:张家川县个体诊所已备案名单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