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政府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惠普花、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落实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
(十五)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乡镇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党建办)、医政医管股(健康权益股、卫生应急办)、基层卫生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妇幼健康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体制改革办(中医股)、健康促进与家庭发展股(宣传股、流动人口站、老龄健康办)等。现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25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981.3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3.01万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1.3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981.3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3.09万元,增长8%。其中:基本支出340.61万元,占34.7%;项目支出641.08万元,占65.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0.5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为716.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为24.64万元。
4. 科学技术支出为2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1.3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3.01万元,增长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6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02万元、津贴补贴63.97万元、奖金48.43万元、绩效工资6.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24.64万元、绩效工资8.86万元、退休费5.98万元、抚恤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生活补助2.04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3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41.0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0.73万元,增长1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共包含3个项目,其中计划生育政策配套项目181.48万元,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200万元,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项目259.6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5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96.56万元,增长893.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673.6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430.6平方米。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64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二: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