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县卫健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正文
2023年度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xwjj/2024-00089 时间:2024-09-05 15:41:14 来源:  作者: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工作目标和妇幼卫生工作法规;

2)承担本地区妇产科、儿科、计划生育出诊、接诊、会诊任务;

3)推广和应用妇幼保健实用新技术;

4)搞好全县各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指导和基层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技术培训;

5)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的评审工作;

6)负责本辖区儿童入托、入学前健康体检及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7)负责农村孕妇产前筛查补助项目、预防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贫困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补助项目等妇幼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签发工作;

9)负责全县新生儿听力筛查和疾病筛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10)负责全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避孕药具管理、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等工作;

11)负责全县卫生知识的传播和健康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独立编制机构。

2023年,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较上年无变化。

2)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细请标明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91.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79.93万元,下降73.86%,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没有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91.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25万元,占76.3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400.45万元,占23.6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9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69万元,占66.54%;项目支出566.02万元,占33.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91.25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4735.52万元,下降78.57%。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没有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48万元,增长25.7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3万元,占7.54%;卫生健康支出1143.86万元,占88.59%;农林水支出1.52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48.54万元,占3.76%。

(三)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7.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9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3%。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7.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增加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5.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2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

公用经费1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物业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与全额事业单位性质,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乡公共卫生宣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单位基本支出为1291.2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支出等。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两癌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8万元,执行数为6.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项目资金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完成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县级配套资金每人36元,全年共检查1800人,按2023年10月底完成指标任务;二是资金使用情况:截止年末,项目使用专项资金6.48万元,用于设备购置。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1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