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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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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健发〔2020〕326号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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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6294411I/2021-0208  时间:2021-02-08 11:18:02 来源:   作者:
 

张卫健发〔2020〕326号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0日
 
 
张家川县卫健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2020年修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天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张家川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需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卫健局在县人民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治工作。
 
  医疗救治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县卫健局成立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救治机构(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县卫健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由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组织、协调、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治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的组织、协调任务,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专家组
 
  县卫健局组建专家组,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治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对新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疾病防控作出应对,指导组建专业的医疗救治、疾病防控队伍。专家组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和县监督所抽调人员组建,人员有变动及时调整。
 
  (三)医疗救治机构职责
 
  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护、伤员转运和住院救治等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1.现场医疗救治指挥部
 
  县卫健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救治指挥部,由县卫健局主管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救治工作。
 
  县卫健局接到关于医疗救治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医疗救治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医疗救治,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县卫健局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卫健局根据新发突发公共事件类型组建相应的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专业队伍,及时对新发突发公共事件作出应对反应。
 
  2.现场医疗救治
 
  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医疗救治,到达现场的县卫健局主管领导为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救治工作。在实施救治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有效的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
 
  现场医疗救治指挥部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治队伍,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死亡病例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腕带由救治医疗单位负责购置。),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将救治的伤病员的情况、注意事项等填写伤病员情况单,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①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在监护下转运。
 
  ②认真填写转运卡,以便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县卫健局医疗卫生救治指挥部汇总。
 
  ③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车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在转运传染病病人时一定要注意个人防护、车内消杀等。
 
  ④在转送的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⑤要合理分流伤病员,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治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或根据伤病员的不同伤情、病况分别送至相应的医疗机构救治,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卫健局根据情况,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在迅速开展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或县卫健局。
 
  现场医疗救治指挥部、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每日向县卫健局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县卫健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县卫健局在县人民政府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治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5.医疗救治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县人民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批准,医疗救治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医疗救治应急反应终止,并将医疗救治应急反应终止信息及事件救援的全部情况报告县卫健局。
 
  四、医疗救治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和队伍建设,是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保障。县卫健局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制定各种医疗卫生应急救治技术方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体系,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救治机构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急诊科、传染病区在现有基础上,根据医疗救治需要,在通讯、设备、技术、现场救护、安全运输和指挥能力等方面要进一步充实、提高和加强。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综合力量较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建立健全急救机构,完善全县急救网络。
 
  (二)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1、县卫健局将组建两支综合性医疗救治应急队伍。每支医疗救治应急队15人。医疗救治应急队队长由医院院长担任,副队长由医院副院长担任,相关科室负责人、科室医护人员为成员。县级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应急演练,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大型综合医疗救治应急演练,特别是医疗救治应急队员要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2、县卫健局将建立全县医疗救治网。在15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救治分队,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分队长,负责本区域医疗救治工作。辖区的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医疗救治站,负责本区域医疗救治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做到轻伤不出分队、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最少组织一次大型综合医疗救治应急演练。
 
  (三)物资储备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卫生救治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救护车辆、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满足应急需要。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对过期失效药品要及时更换保证需要。
 
  (四)医疗救治的运输保障
 
  各医疗救治应急队伍,都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救治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县卫健局请示县人民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责令上述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医疗救治的公众参与
 
  县卫健局组织县健康教育所和医疗机构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知识的普及,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培训工作。县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治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和互救能力。
 
  六、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张家川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全县卫健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下级预案(方案)包括: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方案。本预案与下级预案、方案共同组成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体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制定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
 
  七、附则
 
  1.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县卫健局组织制定与修订。
 
  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名单
 
   2.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3.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第一医疗救治应急队员名单
 
   4.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第二医疗救治应急队员名单
 
   5.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疾病防控应急队员名单
 
   6.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卫生监督应急队员名单
 
  
附件1
 
  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保林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强   县卫健局副局长
 
  毛建国   县卫健局副局长
 
  祁生菊   县卫健局纪检组长
 
  成   员:海  笑   县医院党委书记
 
  马宝录   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
 
  张田仓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铁建军   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米世杰   县综合监督所所长
 
  王宝娃   龙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白亚平   张家川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华成生   张家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邵书锋   恭门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纳新政   马鹿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付宏科   马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建文   大阳镇卫生院院长
 
  马国良   胡川镇卫生院院长
 
  马维军   川王镇卫生院院长
 
  魏志杰   刘堡镇卫生院院长
 
  窦浩亮   梁山镇卫生院院长
 
  豆克进   连五乡卫生院院长
 
  米万鹏   木河乡卫生院院长
 
  王小东   张棉乡卫生院院长
 
  郭旭东   龙山镇四方卫生分院院长
 
  张来旺   闫家乡卫生院院长
 
  吴永强   平安乡卫生院院长
 
  马建虎   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喜  军   县卫健局卫生应急办主任
 
  毛爱民   县卫健局计财股
 
  李小东   县卫健局医政股股长
 
  汪  骋   县卫健局公共股股长
 
  张小明   县卫健局医改办主任
 
  张东秀   县卫健局计生综合股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报告医疗救治进展等相关情况,确保各项救治措施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强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卫生应急办。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应急协调工作,以及卫生应急日常工作。
 
 
附件2
 
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组   长:王保林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海  笑   县医院党委书记
 
  马宝录   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
 
  张田仓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马向军   县医院院长
 
  杨  铭   县中医院院长
 
  铁建军   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宝娃   龙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米世杰   县综合监督所所长
 
  马长生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樊建林   龙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附件3
 
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第一医疗救治应急队员名单
 
  队  长:马向军   县医院院长
 
  副队长:米万学   县医院副院长
 
  队  员:高世堂   县医院内二科主任
 
  关  键   县医院急诊科主任
 
  马晓峰   县医院外科主任
 
  李剑英   县医院儿科主任
 
  刘鹏中   县医院骨科主任
 
  韦堆库   县医院心电图室主任
 
  马河山   县医院院感科主任
 
  丁咏梅   县医院急诊护办室护士长
 
  马国军   县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
 
  马  斌   县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
 
  王  燕   县医院急诊护办室护士
 
  韦  妙   县医院急诊护办室护士
 
  马  涛   县医院救护车司机
 
  糟保平   县医院救护车司机
 
附件4
 
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第二医疗救治应急队员名单
 
  队  长:杨  铭   县中医院院长
 
  副队长:窦来喜   县中医院副院长
 
  队  员:马晓文   县中医院内科主任
 
  马  钢   县中医院儿科主任
 
  马旭军   县中医院外科主任
 
  芦国忠   县中医院急诊科主任
 
  马  力   县中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
 
  马国恩   县中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
 
  张芳丽   县中医院急诊科护士长
 
  李晓红   县中医院急诊科护士
 
  马  铃   县中医院急诊科护士
 
  付亚兰   县中医院急诊科护士
 
  王芳娣   县中医院急诊科护士
 
  李彩娟   县中医院急诊科护士
 
  李建福   县中医院救护车司机
 
  王  洁   县中医院救护车司机
 
附件5
 
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疾病防控应急队员名单
 
  队  长:张田仓   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队长:马长生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  春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队  员:杨  柳   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
 
  顿有明   县疾控中心地方病科科长
 
  康乐乐   县疾控中心传防科科长
 
  豆双全   县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糟明明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马俊林   县疾控中心结核科科长
 
  刘光先   县疾控中心卫生科科长
 
  毛旭斌   县疾控中心办公室科员
 
  王文娟   县疾控中心传防科科员
 
  张瑞娟   县疾控中心传防科科员
 
  郑红光  县疾控中心财务科
 
  马若兰  县疾控中心财务科
 
  腊小芳   县疾控中心免疫科科员
 
  李学军   县疾控中心司机
 
附件6
 
张家川县卫健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卫生监督应急队员名单
 
  队  长:米世杰   县综合执法监督所所长
 
  副队长:李银宝   县综合执法监督所副所长
 
  队  员:米彦荣   县综合执法监督所执法股股长
 
  马秀莲   县综合执法监督所财务股股长
 
  马雪莲   县综合执法监督所证件股股长
 
  周长城   县综合执法监督所监督员
 
  李  卉   县综合执法监督所监督员
 
  王素叶   县综合执法监督所监督员
 
  马文军   县综合执法监督所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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