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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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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发〔2021〕178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关于张家川县马鹿河殿子沟综合治理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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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7009726L2022  时间:2021-10-15 09:50:00 来源:县水务局    作者:
 

张水发〔2021〕178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
关于张家川县马鹿河殿子沟综合治理工程的批复
 
县水土保持站:
 
  根据《张家川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和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程及办法,县水务局于10月14日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方案》确定的工程措施布局及建设目标。工程以封禁治理、营造水保林为主的治理措施,布局合理,建设目标明确。
 
  二、同意《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涉及马鹿镇的长宁、堡梁、草川、草川梁、朝阳、大昌、大滩、韩河、后山、金川、康王、林峰、龙口牌楼14个村和闫家乡的三友村、丁河村2个村以及马鹿林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9平方公里,其中造林267.76hm2,封禁治理1001.51hm2,沟道治理1398m。
 
  工程总投资598.2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97.03万元,林草措施239.63万元,封禁治理130.39万元,独立费用31.19万元。
 
  三、同意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设计,各项措施设计符合有关建设技术规程、标准的要求。
 
  四、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可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张家川县水土保持站,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负总责。
 
  接文后,你站要积极落实项目建管程序和各项建设制度,让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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