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水发〔2022〕74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根据人事变动和领导班子分工情况,现调整张家川县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并明确各成员职责。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组成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规定要求,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组 长: 麻智斌 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马建荣 水务局副局长
李 伟 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 马建忠 局办公室主任
周天祥 重大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玉祥 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苏永明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站长
马智录 水土保持站站长
刘永强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
王 华 水政监察大队队长
马建雄 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喜永辉 水旱灾害防御股股长
邵 钰 规划计划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刘永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麻智斌组长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马建荣副组长负责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河湖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行政执法、涉水环保、河湖长制、依法行政、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李伟副组长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县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农村饮水工程、灌溉排水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加强在建工程汛期监管,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2、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河道采砂活动监督管理和检查;对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
4、负责水利工程验收、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等工作。
5、加强城市防洪安全指导,整治挤占排洪通道、破坏防洪设施的行为,严防人为因素影响公共安全。
6、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7、结合实际,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年等专项整治活动。
8、负责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在局党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分析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形势,研究审定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工作目标。
3.研究解决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制定和完善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县水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研究修订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
6.研究部署和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活动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五、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