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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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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2020年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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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857406U/2021-0331  时间:2021-03-31 11:26:12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今年以来,我县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主要围绕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综〔2019〕63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巩固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成效后续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建村〔2020〕49号),同时结合“三落实”、“四不摘”、“5+1”专项提升行动、克服疫情影响政策等工作,以及8月份入汛以来,连续出现强降雨天气,引发山洪、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我县部分农户房屋倒塌、严重或轻度受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决战脱贫攻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因洪涝地址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办村电【2020】37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建发电【2020】81号)、《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天水市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8.13”陇东南暴洪灾害农村居民基本住房重建维修、过度安置及受灾群众生活安排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以抓落实为重点,全力以赴开展群众住房安全工作。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县农村住房保障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为进一步巩固农村住房安全冲刺清零成效,在抓实危房动态监测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人居环境,对早年修建住房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抗震要求,鉴定安全但达不到设防标准的农户,进行补弱项、补短板提升改造,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为全县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开展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工作,为群众住房安全进一步提供保障服务。共统计上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住房84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2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1户,低保户101户,贫困残疾人家庭16户,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8户,边缘户65户,其他农户326户),补助资金2223.7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竣工,并已全部拨款到户。二是着力解决因暴雨损坏的群众居住用房安全问题,完成灾后重建住房安全重建工作。重点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受灾房屋灾后重建工作,同时完成相对困难的其他农户受灾房屋灾后重建工作。自汛期以来,全县共统计上报315户1458间房屋受灾(农房倒塌106户415间、农房严重受损181户961间、农房轻度受损28户80)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09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户、低保户2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5户,其他农户182户)。目前正在有序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灾后重建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灾后重建116户,剩余199户2021年完成重建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了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到村到户资料工作。督促全县255个行政村住房“四类台账”及时更新,对农户新建、搬迁、进城购买商品房等情况及时掌握,随时做好四类台账更新工作。同时,进一步查漏补缺,对遗失或住房发生变化的农户,重新出具了认定(鉴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保证农户住房资料齐全。四是完成了住房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县217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已全部录入“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两个系统中。以“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等类别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全部核验录入至“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中;以“原住房鉴定(评定)安全、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水库移民和避险搬迁、公益性住房其他方式”等类别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全部核验录入至“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系统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数据正确,极大的方便了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农户住房有据可查。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的一件大喜事,是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要事,是惠及群众、恩泽子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事,也是一件刻不容缓,迫切需要解决的急事。实施危房改造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和投入。按照省市文件要求,2018年以来我县危房改造工作以排查鉴定全覆盖、改造验收全覆盖、标牌标识全覆盖、档案建立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监督指导全覆盖等“六个全覆盖”和四类对象认定到位、危房鉴定精准到位、建设标准执行到位、资金效益发挥到位、档案管理规范到位等“五个到位”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省市“3+3”清零行动和“六个筛查”、“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5+1”专项提升行动、全面检视、灾后重建等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保障群众住房安全。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到人,紧抠政策工作落实。以县政府领导为组长,扶贫、住建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危改业务专干具体协调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部门下发的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政策文件开展工作,从申请、评议、公示、审批、上报、建房、验收以及资金拨付具体工作入手,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大力宣传动员,确保政策知晓度。利用电视、政府网站、微信、政策培训讲堂、工匠培训会议、乡村两级宣传栏、政策明白卡、宣传彩页以及入户讲解等形式,为农户普及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相关政策和规定,营造了全县上下关注、支持并参与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响应省市号召,打造危改“样板村”、拍摄危改纪录片、召开座谈会,积极宣传推广交流危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激发干群积极性,确保了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对象精准。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重点,确保把最急需改造的农户纳入改造范围。一是动员户主申请。要求急需危旧房改造的农户家庭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现住房实际情况以及改建房屋规模、投工和自筹情况,并提供相关证件,掌握第一手材料。二是村委会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建房户进行评议,初步提出建房农户名单,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三是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对申请材料及村委会意见进行复审并入户调查,核定农户,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四是上报县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查审批。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不徇私情、公开透明的工作宗旨,保障农户的利益。2018至2019年两年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全县6万余户农户住房进行了住房等级安全鉴定,同时县、乡、村三级抽调专业人员配合鉴定方,采取鉴定和认定相结合的方式,摸底排查出因灾或常年外出突然回乡准备建房的农户危旧房,边查边改,应改尽改,为广大群众居有所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加强巡查指导,确保建房质量。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农户建房开工前举办张家川县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人员及建筑工匠培训会,从政策、建筑基本技术等方面对全县农房工匠进行了系统培训。同时严格落实建房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巡查工作,县乡村三级部门对建房农户进行建房安全质量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建房安全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县住建局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要求,对完成建房的检查并填写验收表,完成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五)积极筹措,做好资金保障。在用好中央、省、市下拨的危改补助资金外,县委、县政府积极筹措,整合涉农资金,统筹协调安排,科学区分农户贫困程度,对无自筹能力和自筹能力低的农户,实行差异化补助,对深度贫困户实行兜底保障,特别在2018和2019两年中,四类重点对象户以及“边缘户”户均补助实行2.2万元至4.2万元的差异化补助,其他农户户均补助1.2万元,减轻了农户的负担,切实为农户解决了资金困难问题。
 
  (六)规范软件资料,抓实档案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危改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由住建局具体负责,通过召开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培训会,对乡镇和村级软件资料统一要求,对全县15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危改专干、包村干部以及村干部系统的逐乡镇开展了危改业务培训工作,2018—2019年危改工作中,对乡村两级软件资料以及到户资料按照省住建厅下发的《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技术指导服务的通知》(甘建函〔2019〕395号)文件要求,建立了255个行政村村级四类台账,发放了6万余户到户资料。由乡镇危改专干负责将危改户基本信息、改造前、中、后照片录入全国危改档案信息系统录入,住建局危改业务人员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工程进度、“一户一档”等完全一致。
 
  (七)全力推进“空心危房”拆除和喷绘标识工作。对全县255个行政村全覆盖排查,累计拆除5278户长期闲置、废弃危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一步提升了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且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八)加大监督力度,保障农户建房补助资金安全。一是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和《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与绩效考核规定(试行)》文件要求,县政府每年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促进了农村危房改造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制定全县危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拨款程序,如发现挤占、挪用、拿回扣、收取费用等违法现象,一经查出,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和问责,切实保障了资金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巩固危改工作成效,完善创新工作方法。对已完成的危改工作和督查反馈的问题整改,随时随地“回头看”,吸取工作教训,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和优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回看以前的工作,总结工作方式走弯路、工作落实不彻底的原因,从每一件具体事情上着手,创新思维,开拓思路,不断学习新思想,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杜绝工作落实不彻底、反复出现问题,整改问题的现象,能够一次性到位的工作,坚决避免做重复性工作。
 
  二是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工作。主要针对整户常年外出租赁住房,本地或外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农户,对此类突然回乡建房定居的农户住房进行全面掌握,建立台账,在中央、省市政策支持的条件下,为群众住房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农户,多部门联动办公,督促赡养老人,杜绝老人住危房现象,同时对家庭和睦,赡养老人的农户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发挥正能量作用。做好提前预防因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危房的工作,对在地质灾害点或容易发生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区域居住的农户,动员农户搬迁、协调解决宅基地。同时对将来因灾形成的危房进行及时有效的住房安全问题保障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软件资料。对住房安全保障相关软件资料开展回头看工作,主要以村级住房安全“四类台账”(全村农户住房、原住房安全、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不需改造)、到户资料(认定鉴定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一户一档”等资料为重点,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细化规范,完善存档。
 
  四是关注老人住房安全。通过实地调研,存在老人有新房不住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老人舍不得在新建住房中生火取暖,其次是部分新建住房地基较高,踏步多,老人行动不便,进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也造成少数老人不入住新建住房现象。针对以上现象,建议采取有效方式解决老人不愿或无法入住新建住房问题。
 
  五是保护传统民居。通过近年来的危改等工作,绝大部分土木结构的住房逐年拆除,传统民居越来越少,有必要保护一批主体基本完好、轻微受损的土木结构的住房,建议维修加固此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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