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川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社区初审、复核,民政、交警、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比对联合审查,现就发放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1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规定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举报电话:0938-7881139。
张家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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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62573C/2021-0331 时间:2021-03-31 10:32:23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
根据《张家川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社区初审、复核,民政、交警、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比对联合审查,现就发放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1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规定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举报电话:0938-788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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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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