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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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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和畅嘉园(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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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5112970C/2021-0330  时间:2021-03-30 16:33:34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张家川县和畅嘉园(三期)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方案,已经县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期将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此次销售的房源为张家川县和畅嘉园经济适用住房(三期),位于张家川县张恭公路北和畅嘉园小区内,均为高层,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申报时间
 
  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20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申报地点
 
  资料准备齐全后提交到张家川县和畅家园12号楼1单元301室。
 
  四、销售价格
 
  (一)经济适用住房均价为3250元。各楼层价格分别为:一、二、十一层每平方米3150元;三、四、十层每平方米3250元;五、六、七、八、九层每平方米3350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交款方式分两次交清。首付款为150000元,剩余款项在首付款付清后3个月内交清。
 
  五、资格审核
 
  资料提交后,和畅嘉园(三期)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分送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婚姻状况、住房、就业、收入等情况进行协查。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公众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无异议,进入销售范围。
 
  六、公开摇号
 
  领导小组会同公证部门根据配售房源和登记情况,组织公开摇号。摇号时邀请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购房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在张家川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者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通知书》。公示有异议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取消申购资格。如有放弃购房或被取消购房资格的,按摇号顺序递补。
 
  咨询地址:张家川县和畅家园12楼1单元301室。
 
  咨询电话: 0938-7881139
 
  特此公告

 
 
  张家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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