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的公示
根据《张家川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21﹞48号)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社区初审、复核,民政、交警、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比对联合审查,现就发放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规定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举报电话:0938-7881139。
张家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