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县人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就业创业 >> 就业服务 >> 正文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的公告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xrsj/2025-00051 时间:2025-05-27 16:33:43 来源:张家川县人社局  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有组织劳务输转工作,切实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务输转和稳岗就业的文件精神,决定对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对在县外省内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对跨省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每人6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二、申请资料及程序

(一)申请资料。

1、乡镇申请补助资金报告、补助人员花名册、乡(镇)村两级公示资料(远景和近景各一张)。

2、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等务工收入证明。(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3、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社保卡正面复印件。

(二)申请程序。

村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村两级公示(公示期限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局对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资格进行审核,报县人社局审批,根据审批意见将资金支付到务工人员本人社保卡账户。

三、实施时间

各乡镇组织各村于2025年6月13日前完成村级审核公示,6月底前完成乡镇审核公示,务必于7月4日前上报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