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张家川县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职能作用。
张家川县积极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方式,加快构建具有张家川特色的行政争议化解体系,在行政复议全过程积极运用调解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探索“1+1+15+N”行政争议化解模式,成功化解了4件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张家川县“1+1+15+N”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即1个专班领导包抓+1个股室负责(张家川县行政复议应诉综合办公室和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办公室)+15个乡镇综治中心、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配合+N个调解主体参与(25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局、人民法院、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其他调解主体)的张家川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重心放在前期的化解中,充分发挥“1+1+15+N”化解主体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前期、解决在萌芽状态。在行政复议案件进入办理阶段,继续发挥化解体系的职能,以县行政复议应诉综合股和行政复议应诉业务股为主体,促使行政复议案件尽量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在案件办结后由县司法局负责回访当事人对案件的满意度情况,并将结果反馈给包抓专班进行分析研判,使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