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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司发〔2021〕39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张家川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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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6198613V2021  时间:2021-10-14 16:15:37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张司发〔2021〕39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  张家川县司法局

关于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民族宗教领域依法治理水平。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天司密电〔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县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信教群众法治意识,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特别在当前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巩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为建党100周年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持续深化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始终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全面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与总体要求,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民族宗教领域落地见效。

(二)突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宪法的学习宣传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增强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爱国意识、团结意识、国家意识。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促进全县广大群众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宣传普及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宗教事务条例》《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法律进宗教场所”、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界“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等活动,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加强《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宣传教育,引导境内外国人自觉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与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相结合,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四)大力宣传信教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抓好生态环保、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防电信诈骗等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各乡镇、各单位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与“三农”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助力乡村振兴。抓好乡镇和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广泛宣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

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信教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大力宣传反邪教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信教群众识邪防邪能力。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毒品预防、土地拆迁、信访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信教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掌握村情民意,持续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

(一)落实普法责任。各乡镇、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确保主体责任明确,各方积极参与,合力齐抓共管,推动宗教领域法治宣传责任落实落细。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和县融媒体平台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利用国家网络安全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刊播法治节目和法治公益广告,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二)创新普法形式。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融入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治理,运用乡村大喇叭等贴近民族群众生活的方式,把法律知识带入千家万户,使党的政策深入人心。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学习运用法律法规。鼓励支持普法志愿者开展志愿普法活动,引领全社会积极参与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三)增强普法实效。创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提高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力。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室、乡村大舞台等阵地作用,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等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引领社会新风尚。紧贴群众需求,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我县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10日前报送县司法局,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

张家川县司法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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