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委发〔2020〕1 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张家川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张家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有关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2020年张家川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张家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张家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2020年张家川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依法治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提高依法治县依法执政能力,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法治工作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
(二)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立法计划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县委讨论研究制度,切实把党的意图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
(三)依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出台《法治张家川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 ,完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突出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根据中央、省、市部署安排,组织开展法治督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五)推动乡镇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加强对本辖区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工作。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二、服务工作大局,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提高依法科学防控能力,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有针对性地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举措,不断巩固防控战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方案,对偏颇和极端做法依法予以及时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履职,严格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努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依法防范重大风险。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为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法治保障。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法治体检”和“送法进企业”活动,鼓励和支持律师广泛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法律意见咨询,建立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协调解决机制,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建立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制度,增强投资创业信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严格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推动解决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民营经济、食品药品等领域执法司法该硬的不硬、该严的不严、该重的不重等问题,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戒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用法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甄别一批社会反映强烈、当事人长期申诉的产权纠纷案件,选取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释放依法保护产权的明确信号。
(五)提升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探索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贫困群众延伸,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有效惠及困难群众。
(六)实施法治惠民工程。组织实施2020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法治建设服务脱贫攻坚,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
三、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的立法,推动乡村振兴促进相关立法。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清理范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况,集中打包进行修订。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
(三)进一步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强化报备监督指导,严格工作程序和报备纪律,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平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培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认真落实重大法治决定备案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职责,及时向上级政府、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或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要求,积极开展、申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和项目,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促发展。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效能和公信力。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在去年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已完成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推进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健全争端解决机制。
(五)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健全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依法撤销和纠正“奇葩文件”。
(六)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贯彻落实甘肃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建设,探索网上办理新路径。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信息档案,打造全县行政执法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执法信息一次录入互通互享、执法数据齐全完备实时推送、执法活动网上留痕高效监管。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案卷评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集中整顿规范,促进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及时受理平台投诉举报,加大转办督办和查办力度,坚决纠正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等问题。
(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内部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层级监督实效,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机制,落实员额退出机制。
(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法院系统“三项规程”要求,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完善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健全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健全县级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因地制宜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三)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对全县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指挥和协调工作。完善审执分离,提高执行效率,探索完善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
(四)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检察监督机制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修复机制。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推动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效衔接。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办案中心检察室工作。
(五)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力争到2020年底前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设立专门的案件审理室。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办法。持续深化律师、公证改革,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六)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管理。完善案件监管全程留痕制度,强化院长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依法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督管理实效。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修订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衔接程序、证据标准和协作机制。完善政法系统司法监督政策措施,修订完善案件评查办法,制定出台优劣质案件评选管理办法。
(七)加强急需紧缺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为全面依法治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覆盖。积极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工程,加强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全方位做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设立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建立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根据统一部署,适时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司法试点工作。
(三)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实施《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落实奖惩制度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12348甘肃法网、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机制,根据要求,整合现有资源,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
(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培训。持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设一批以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六)深化平安张家川建设。着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有效防范控制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平安张家川建设协调机制,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积极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建设。
(七)深化基层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持续开展法治县城、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和德治互促互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推进基层综治中心、人民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工作。
(八)营造法治张家川建设良好氛围。紧盯群众普遍关注的法治重点问题、实际问题,开办《法治伴你行》法治电视栏目,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力争打造成有声势、有特色、有影响的高水平法治精品节目。
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一)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审议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张家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建立健全法治张家川建设制度体系。认真落实依法治县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贯彻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实工作机制和协调小组工作制度体系,强化依法治县工作制度执行力。督促县乡两级严格落实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制度,实化工作措施,确保重点任务的落地见效。
(三)探索“数字法治”建设。加快依法治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体系建设,根据中央、省、市部署,整合资源,建立全县统一的法治建设信息化平台,加强依法治县工作日常管理,探索建立日常考评信息化系统,逐步建立制度完善、机制顺畅、工作方式科学管用的法治张家川建设信息化建设体系。
(四)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调研。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协调小组专题调研活动,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县委依法决策提供依据。加强法治建设交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区法治建设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视野,提升依法治县工作质效。
(五)抓好法治建设专项督察。按照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定位、职责任务,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制度机制,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督察和“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检查验收,采取督导约谈、实地检查、通报函询等办法,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六)抓好“法治实践在基层”活动。继续组织部门、乡镇“一把手”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国(省)(市)委员会会议决策部署,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加强法治建设的主要思路及工作成效,开展法治实践在基层电视访谈和征文活动。
(七)加大业务工作指导力度。举办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示范培训班、依法治县业务骨干培训班,分级分批对县直部门和各乡镇的分管领导、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有效推动县乡两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现实体化运行。
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对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的统筹协调。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整体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市委关注的重点工作开展督察,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市委依法治市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