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特困供养14户14人(城市特困4户4人,农村特困10户10人),城乡低保224户697人(城市低保10户20人,农村低保214户677人)。现予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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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xmzj/2025-00005 时间:2025-01-16 09:45:15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
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特困供养14户14人(城市特困4户4人,农村特困10户10人),城乡低保224户697人(城市低保10户20人,农村低保214户677人)。现予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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