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村特困供养5户5人,城乡低保131户392人(城市低保0户0人,农村低保131户392人)。现予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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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xmzj/2024-00090 时间:2024-11-04 14:58:17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
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村特困供养5户5人,城乡低保131户392人(城市低保0户0人,农村低保131户392人)。现予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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