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1〕59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
关于上报梳理权责清单的报告
县委编委办:
为了进一步将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通知》,我局按照“三定”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并参照省、市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及《民政部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21〕4号)、《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张政发〔2020〕67号)、《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张政发〔2020〕67号)等文件精神,经梳理我局共45项权责清单,下放权力到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有3项,具体下放事项权责清单见附件。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