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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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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学生休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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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9199347F/2021-0208  时间:2021-02-08 16:56:37 来源:   作者:
 

    一、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休学:
 
  (一)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病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三)因出国等其他原因,需要休学的。
 
  二、休学流程
 
  1.学生休学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因病休学的,需要提供病案首页和出院结算单;因其他原因休学,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填写休学申请表,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休学申请,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不符合条件的,学校要做好解释工作。
 
  2.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生单次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家长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票据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初三和高三年级学生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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