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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刘堡镇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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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4318891T2022  时间:2022-08-31 07:18:02 来源:教育局    作者:
 

  张家川县刘堡镇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刘堡镇中学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做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教育。负责教师队伍管理和师资培训。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利用新的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不断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优秀学生。
 
  3、负责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刘堡镇中学为二级预算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张家川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内设学校办公室、财务室、后勤处。在职教师62人,退休教师1人。
 
  二、刘堡镇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790.490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90.490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79.7325万元,增长10.08%,主要是教师职称晋升,财政拨款收入增大。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0万元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
 
  5.上年结转和结余0.230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刘堡镇中学支出为790.7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7206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79.8475万元,增长10.09%,主要是教师职称晋升,财政拨款支出增大。
 
  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无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刘堡镇中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0.72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8475万元,增长10.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9.2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5325万元,增长9.94%,原因:职工职称晋升,财政拨款收入增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刘堡镇中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89.52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2947万元,增长11.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52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2947万元,增长11.31%,原因:职工职称晋升,财政拨款支出增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刘堡镇中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89.52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2947万元,增长11.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职称晋升,财政拨款支出增大。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会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3.教育支出714.73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政府采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1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退休人员工资和抚恤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刘堡镇中学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9.520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26.93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6.6792万元 、津贴225.1047万元、奖金161.1069万元、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69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225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21.125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62.5866万元,其中办公费办公费20.003万元、印刷费7.170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7.2597万元、邮电费0.87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7530万元、维修(护)费12.8249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1328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37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1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5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0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6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6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67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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