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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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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工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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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gxj/2023-00012 时间:2023-07-25 16:00:58 来源: 工信局  作者:
 

张家川县工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境外招商引资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配置;指导协调重要物资紧急调度;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和食盐流通管理。

(三)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四)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的企业推荐董事和派出监事;负责向所监管企业推荐、任免负责人,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和培训教育。

(五)组织开展全县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及其大型设施的规划、布局、论证、立项和配套工作,并监督其规范运营。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3年有机构数是1个,为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单位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工业股、综合股。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580.7555万元,比2022年492.8862万元增加87.8693万元,增长14.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6.8338万元,比2022年453.5882万元增加123.245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①结转结余资金3.9217万元;②将公务人员的车补纳入预算,增加预算8.7万元;③项目(强工业专项行动)增加预算资金6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580.755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7.8693万元,增长14.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结转结余资金3.9217万元;②将公务人员的车补纳入预算,增加预算8.7万元;③项目(强工业专项)增加预算资金60万元。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320.7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54万元,公用经费1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2.9338万元,增长16.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工资按照职级并行套改,基本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2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万元,增长8.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项目(强工业专项)增加预算资金6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3年项目支出260万元,其中:①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6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80.7555万元;

(四)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3年工信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工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2022年预算相比,没有任何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2022年预算相比,没有任何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2022年预算相比,没有任何变化。

(四)培训费0万元,同2022年预算相比,没有任何变化。

(五)会议费0万元,同2022年预算相比,没有任何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9.6万元,与2022年相比,没有任何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1.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为34.09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1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和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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