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部门:张家川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2、办理条件:(1)首次申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籍人员,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省内户籍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省内户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到省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跨县)申请办理。 (3)外省户籍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①已领取《甘肃省居住证》的;②已办理居住登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③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④已办理居住登记,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户口本。
5、办理时限:20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