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70周年县庆的顺利进行,维护活动期间活动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现场直播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有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大型风筝、空飘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区域及时段
(一)管控区域:党政机关、博物馆、加油(汽)站、行政中心广场、体育场上空及县庆活动举行场馆周边2公里范围内设立临时禁飞区,对无人机等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
(二)管控时段:2023年8月1日0时至8月15日24时。
三、管控措施
(一)凡在上述管控区域及管控时段内,禁止上述“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凡起降点在管控区域的“低慢小”航空器的经营场所,一律不得试飞。涉及活动宣传、赛事保障等特殊任务飞行的,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
(二)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备案要求
请持有单位和个人携带单位便函/身份证复印件、无人机安全合格证、无人机实名登记证、无人机照片到县公安局登记备案。县庆期间飞行宣传的“低慢小”无人机需前往县委宣传部进行登记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特此通告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3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