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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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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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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5287994N2022  时间:2022-01-19 16:33:17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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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醒: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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