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财发〔2023〕104号
张家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第二批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97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4010万元(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3756万元,“三西”农业建设任务254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287万元(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1287万元)资金分配计划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具体资金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文件下发后,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管资金,做到以下四点,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一是支出进度必须达到序时进度。2023年各项目主管部门务必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完成省市的支出序时进度要求。各项目单位要提前谋划,在保证合理合规的情况下应支尽支,6月底55%、9月底80%、全年100%(含质保金)的支出进度。县财政局将继续采取“月提醒季督促”的方式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即每月向项目单位下发提醒函,提醒每月的支出进度;每季度向单位下发督促函,督促单位应支尽支,确保完成省市的支出序时进度要求。
二是确保衔接资金直达管理。按照中省衔接资金管理和直达资金要求,2023年所有涉及衔接(整合)资金均要通过主管单位直达到户或者最终受益方,坚决杜绝“以拨代支”或者转支到单位实有帐户。
三是强化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根据绩效考核的要求,乡村振兴领域资金必须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并且各级绩效目标值设置必须规范合理。项目申报阶段,项目单位需要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送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表,财政局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批复,并出具绩效目标批复函。项目实施阶段,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对项目绩效目标运行情况的监控,项目单位报送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情况表。项目竣工后或每年度终了,要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及时报送县财政局。所有绩效目标资料项目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全部归档至项目全过程管理资料中。
四是财政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县财政局将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制定《张家川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监督检查方案》,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涉农整合项目、东西部协作项目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年至少4次专项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各项目单位、各乡镇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