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天津市东西协作财政援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东西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天津市东西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建议方案的函》(张乡振函发〔2022〕20号),现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2022天津市东西协作财政援助资金5600万元((甘财振兴〔2022〕4号下达第一批4700万元、甘财振兴〔2022〕7号下达第二批900万元)、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援助资金395万元,共计5995万元的资金分配计划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精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全面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尽快发挥东西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的顺利完成。
请项目主管单位在4月26日前把各自主管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县财政局农业股。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