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财发〔2023〕268号
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23-2024年度
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级各预算单位、各印刷服务企业: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简化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张家川县财政局转发《天水市财政局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张财发〔2023〕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2024年度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项目以框架协议的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现确定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万维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32家中标供应商(见附件1)为张家川县行政事业单位2023-2024年度印刷服务框架协议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刷服务范围
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一次性印刷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印刷项目;单证印刷服务(包 括各类表单、证件、证书等 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包括发票、收据等票据的印刷服务), 其他印刷服务(文件印刷服务、公文用纸印刷服务、资料汇编印刷服务、信封印刷服务、日历名片卡片广告等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等),不包括广告制作服务。均按本通知规定实行印刷框架协议服务。
二 、服务有效期限
本次印刷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4个月,即2023年12月30日至2 0 2 5 年 12月 3 0日,期满后将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印刷服务企业,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 、印刷程序和要求
(一)在印刷框架协议服务有效期内,采购单位根据实际印刷需要,在中标印刷企业(详见附件)中自主择优选择,并与选择确定的印刷服务企业在中标确定的最低综合优惠率的基础上, 进一步协商确定印刷价格,签订印刷服务合同。超出服务范围的事项,采购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支付印刷费用。
印刷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完成印刷任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印刷企业持正式发票及相关凭据与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结算印刷费。
(二)单位支付印刷费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执行,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三)采购单位印制有保密要求的文件、资料及印制出版物、 信封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要求选择到具备相关资质的服务企业印刷。
四、监督管理
(一)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印刷框架协议服务制度,严禁到中标印刷企业以外进行印刷,对不按规定印刷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严禁印刷服务企业以提供现金回扣、报销费用、馈赠礼物或者虚增项目、虚开发票等方式招揽业务。
(三)严禁采购单位向印刷服务企业索要现金回扣或者以其他名义报销费用、收受礼物,不得向印刷服务企业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四)印刷服务企业应严格履行合同,对不严格履行合同,服务不佳,单位意见较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直至取消印刷服务资格,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五)采购单位应将印刷框架协议合同纳入《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统计范围,不得漏报。
附件:张家川县行政事业单位2023-2024年度印刷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入围企业名单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