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财发〔2020〕161号
张家川县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能,提升我县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天财绩〔2020〕14号)要求,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选择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县医院
2.县疾控中心
3.县担保公司
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可以延伸到其他单位。
二、检查重点内容
1.2019年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检查。
2.《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检查。
3.财政直达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检查。
三、检查时间
具体检查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10月20日。
四、检查方式
会计检查采取座谈交流、查阅文件及财务会计资料、对比分析、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全面查清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及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
(一)座谈了解。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相关单位政策执行情况及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了解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查阅资料。主要检查纳入检查范围内的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分配依据、指标文件、资金拨付原始凭证的相关文件资料;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部门预决算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其他相关资料。
(三)对比分析。与本单位以前年度纵向比较,与其他单位横向比较,运用比率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等财务分析方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查明问题发生的原因。
(四)实际查看。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项目资金,可以深入实际查看其落实情况,看有无滞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及财政资金落实不到位的违纪违法问题。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实行集中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检查结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处理处罚适当,有效提升检查质量,降低行政风险。
(二)加强沟通,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三)依法行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肃工作作风。检查组要自觉遵守廉政规定,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各项检查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审核,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每一家单位检查结束检查组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检查报告。所有单位全部检查结束后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后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做出处理处罚决定。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检查人员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李雪岩
电话:0938-7812509
邮箱:593410742@qq.com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0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