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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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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发〔2023〕61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关于张家川县中西部城乡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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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3268851C2023  时间:2023-04-03 11:39:37 来源:  作者:
 

张水发〔2023〕61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关于张家川县中西部城乡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张家川县中西部城乡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张家川县中西部城乡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经修改完善、专家复核后,经我局研究,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张家川县中西部城乡供水水源保障工程起点位于张家川县恭门镇富川水库取水口,坐标为X坐标3877802.825,Y坐标622571.978,终点位于东峡水库左坝区,坐标为X坐标3877983.827,Y坐标616428.63。
 
  总投资及土建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5404.11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1044.09万元,静态总投资14360.0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3695.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0713.0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03.14万元,临时工程663.47万元,独立费用1263.31万元,基本预备费652.15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投资664.93万元。包括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142.2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38.8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83.83万元。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开工时间为2022年8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25年9月,建设总工期37个月。
 
  项目占地:工程总占地面积8.07hm2,全部为项目建设区,其中永久占地2.77hm2,临时占地5.3hm2,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项目占地类型为耕地、草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林地(乔木林、灌木林、其他林地)、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裸土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内涂滩涂)。工程占用耕地2.20hm2,林地0.70hm2,草地1.84hm2,交通运输地1.07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7hm2,裸土地0.79hm2
 
  项目土石方:项目施工土石方开挖总量11.13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4.25万m3,废弃土方0.45万m3,废弃石方6.43万m3,共计6.88万m3进入弃渣场堆放。
 
  你单位委托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张家川县中西部城乡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内容达到了国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T50434—2018)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依据。
 
  三、原则同意《方案》对本工程水土流失现状分析。经预测项目建设将扰动地表面积为8.07hm2;可能损毁原地貌植被面积为8.07hm2;废弃土石方6.88万m3进入弃渣场堆放;施工期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为8.07hm2,自然恢复期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为8.07hm2。项目扰动范围内扰动前土壤流失1201.50t,扰动后水土流失量达到2481.89t,其中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1903.50t,自然恢复期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578.39t,可能产生新增水土流失量2481.89t。总体来看,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主体构建筑物工程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原则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四个区,即输水线路区、交通道路区、弃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8.07hm2
 
  五、原则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分区防治措施进度安排。
 
  六、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28.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39.71万元,植物措施13.22万元,临时措施75.34万元,独立费用79.92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费20.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25.35万元),基本预备费9.2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30万元。
 
  七、同意《方案》所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你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实施监测,并定期向县水务局提交监测报告,作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八、加强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按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阶段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和施工的组织工作,落实本《方案》实施的管理、监理、监测等保证措施,切实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定期向县水务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九、工程后续设计变更应报县水务局审批同意。
 
  十、你单位在工程试运行阶段要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及时申请并配合我局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核查。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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