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改〔2020〕395号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张家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母婴安全保障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上报张家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母婴安全保障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张妇计发〔2020〕31号)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委托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编制单位(甘肃东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同意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母婴安全保障楼一栋,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6700m2,(地上建筑面积5146.89m2,地下建筑面积1553.11m2)建筑主体高度为22.05m。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975.9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495.0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60.43万元,预备费220.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单位自筹。
三、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张家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母婴安全保障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节能方案,在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节能措施。
四、招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范和规模标准规定》(第3号令,2000年5月1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9号令,2001年6月18号)及《甘肃省招投标条例》(2017年)第七条第三款要求,本建筑安装工程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费用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年限
同意张家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该项目法人,建设时限12个月(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
接文后,请你中心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强化管理,协调调度,跟踪督查,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尽快启动建设,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建设任务,并根据实施方案工艺技术流程,抓紧开展项目施工图编制,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环保、节能、安全等流程。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做好该项目进场施工人员、施工现场、施工周边消毒防疫监管措施,按照三问(问施工人员来源地、问前一天工作生活轨迹、问当天身体状况),两查(查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查施工人员身份证及现在住所),两分(做到施工人员分开工作、分开就餐吃饭)、一测(测量体温)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项目施工人员及参与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及早发挥预期扶贫效益。
同时,要完善项目前期手续,规范开展招投标等工作。投标的企业中标后,在项目开工施工人员组织筹划方面,除关键岗位环节技术人员外,要全力就地择近招聘当地本村群众务工,特别是要积极吸纳聘用县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务工增收致富。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开展项目施工,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坚决杜绝负债投资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发生,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和建设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编制工作,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该项目可研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方案,按程序报批。同时,要完善项目规划、环评、节能、稳评等前期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张家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母婴安全保障楼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