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改〔2021〕182号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胡川镇潘峪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胡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胡川镇潘峪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张胡政发〔2021〕92号)已收悉,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41号)、《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等审批权限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8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甘肃骄阳咨询有限公司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修改和完善,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村党群服务中心的快速发展,队伍的不断壮大,现有的办公条件已不能满足村党群服务中心日常办公的需求,政府许多利民、便民措施无法有效保证,许多利民项目无法实施。因此,为提高潘峪村党群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更好的服务于民,建设潘峪村党群服务中心非常必要。
二、项目名称、代码和法人
项目名称:胡川镇潘峪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104-620525-04-01-142387
项目法人:张家川县胡川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址和建设年限
建设地址:张家川县胡川镇潘峪村
建设年限:2021年4月—6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二层砌体结构,采用井庄基础,总建筑面积为280.98㎡,建设长为21.2m,宽为7.02m,总高度为7.50m,层高一二层均为3.3m,室内外高差0.45m。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2.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0.01万元,其他费用2.2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六、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原则同意胡川镇潘峪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节能方案,在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节能措施。
同时,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项目环评等前期工作,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认真研究专家论证组在评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工程总体方案,优化建筑、结构等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积极落实建设条件,筹措建设资金,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建成发挥社会效益。
附件:张家川县胡川镇潘峪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估算表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