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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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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发〔2021〕28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关于张家川易德广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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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7567548T/2021-0528  时间:2021-05-28 16:03:20 来源:  作者:
 

张水发〔2021〕28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
 
关于张家川易德广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天水易德商贸城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张家川。易德广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按照审查意见,编制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了专家复核,经我局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张家川易德广场项目位于张家川县县城西南,从项目区西北侧为张恭二级公路,东面瓦泉村。该项目属新建建设类开发项目,扰动面积6.29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5.94hm2,临时用地0.35hm2。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59751.45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48450m2,地下总建筑面积11301.45m2。项目规划预算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569.4万元。工程已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10月竣工。
 
  该项目区年平均雨量600mm,项目区原地貌年均侵蚀模数为4000t/km2·a,土壤允许侵蚀模数为1000t/km2·a。你公司委托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内容达到了国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要求,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依据。
 
  三、基本同意《方案》对本工程水土流失现状分析。经预测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6.29hm2,对原地貌土地和植被及设施损坏面积6.29hm2,可能造成总的水土流失量为670.46t,新增水土流失量190.86t。
 
  四、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五个区,即:主体工程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区、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活区。总面积6.29hm2,其中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94hm2,直接影响面积0.35hm2。
 
  五、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分区防治措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概预算总投资220.5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投资183.04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总投资37.47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1.41万元,临时措施9.87万元,独立费用15.77万元(可研勘测设计费5万元,建设管理费0.12万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专项费5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5.65万元),基本预备费1.6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8万元。
 
  七、依据《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综〔2014〕58号文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8万元。
 
  八、同意《方案》所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你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实施监测,并定期向县水土保持局提交监测报告,作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九、加强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按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阶段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和施工的组织工作,落实本《方案》实施的管理、监理、监测等保证措施,切实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定期向县水务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工程后续设计变更应报县水务局审批同意。
 
  十一、你公司在工程试运行阶段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第16号发令,2005水利部第24号令)的规定,及时申请并配合我局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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