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水发〔2021〕110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
关于张家川县马鹿河马鹿镇段水毁堤防修复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报《张家川县马鹿河马鹿镇段水毁堤防修复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张水建发[2021]16号文)收悉。根据审查会议意见,对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张家川县2021年因暴雨受灾的堤防进行修复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马鹿河马鹿镇段左岸长度84m,右岸长度9m;横向设置水门坎2处。
二、同意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三、基本同意该工程设计方案。
工程河段修复堤防长度93m,其中:马鹿河马鹿镇段左岸长度84m,右岸长度9m;(2)沿马鹿河河道横向设置水门坎2处,水门坎基础和加固河堤基础平齐,总高度为3m,顶宽1.0m,坎身迎水面边坡比为1:0.1,坎身背水面坡比为1:0.5,基础为宽3m×高0.2m。
四、报告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办法,采用的定额符合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审定工程总投资50.12万元(详见附表)。
五、该工程建成后,加固河段将形成完整的防洪工程体系,恢复和强化河道行洪、排污等综合功能,稳定河势,提高城镇基础设施河基本农田抵御洪水的能力,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六、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按照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初步设计指导意见和相关规范、规程,规范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落实运行管理单位,做好堤防建设管理与建后管护工作。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1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