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水发〔2022〕56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
关于张家川县迎宾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张家川县迎宾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张家川县迎宾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经修改完善、专家复核后,经我局研究,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迎宾大道起点位于张家川至恭门镇二级公路(桩号 K0+200),终点位于阿阳大道西大桥西侧,道路沿后川河右岸走向,道路长度 3694.549m。地理位置:起点坐标E106°11′40.03″、N34°58′53.76″,终点坐标 E106°11′52.02″、N34°59′11.29″。305省道城区段从县城南部穿城而过,是对外联系的主要通道,也是县城的主干道,内外交通便利。本项目建设迎宾大道道路长度 3694.549m,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标线标志等附属工程。
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计划2021年 9月底完工。本项目共计占地13.30hm2,均为永久占地13.30hm2,占地类型包括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工程土石方:本项目汇总后的土石方总挖方1.89万m3,总填方14.96万m3,借方13.07万m3,借方来源于外购,无弃方。你公司委托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张家川县迎宾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内容达到了国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T50434—2018)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依据。
三、原则同意《方案》对本工程水土流失现状分析。经预测项目建设将扰动地表面积为13.30hm2;可能损毁原地貌植被面积为13.30hm2;项目土石方主要来源于道路基础施工。项目施工土石方总挖方1.89万m3,总填方14.96万m3,借方13.07万m3,借方来源于外购,无弃方,可能造成总的水土流失量为1228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686t,原地貌土壤流失量542t。
四、原则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个区,即方案将工程区划分为道路工程区、管线工程区、附属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4个水土流失防治区。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13.30hm?。
五、原则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分区防治措施进度安排。
六、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830.6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96.40万元,植物措施267.9万元,临时措施20.89万元,独立费用25.17万元(包含水土保持 监理费4.87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6.7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62万元。
同意《方案》所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你公司应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实施监测,并定期向县水务局提交监测报告,作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
省财政厅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 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7〕590号),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 1.4元一次性计征”。本项目征占地总面积13.30m2,共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8.62万元。
九、加强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按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阶段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和施工的组织工作,落实本《方案》实施的管理、监理、监测等保证措施,切实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定期向县水务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工程后续设计变更应报县水务局审批同意。
十一、你公司在工程试运行阶段要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及时申请并配合我局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核查。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2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