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改〔2020〕228号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张家川县闫家乡朝阳村村民委员会光伏发电站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闫家乡人民政府:
你乡上报的《张家川县闫家乡朝阳村村民委员会光伏发电站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报告》(闫政字〔2020〕5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同意实施张家川县闫家乡朝阳村村民委员会光伏发电站项目,现将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张家川县闫家乡朝阳村村民委员会光伏发电站项目位于朝阳村办公楼楼顶对面荒山,由于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有着全县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光伏开发利用潜力巨大,为实施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了天然的有力条件,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工程建设内容及标准
新建57.6KW光伏电站一处,办公楼楼顶对面荒山面积330平方米(长22米、宽15米),①单晶硅360Wp光伏组件160片,②60KW光伏并网逆变器1台(华为品牌),③60KW不锈钢配电箱1台,④Q235热镀锌U型光伏组件支架1套,⑤PV1-F-1*4mm2镀锡光伏专用线1批,⑥屋顶安装电缆支架2副,⑦为该项目配套建设并网接入电力设施,计划需要10米Φ190水泥电线杆1基,拉线1套,四线横担3副,蝶式瓷瓶12套,4*35mm电缆线95米,⑧选配国产辅材1套等电材并网设施。⑨安全防护栏78米。
三、工程投资规模及来源
工程总投资50.56万元,全部为建筑安装费用。资金来源全部为张家川县闫家乡朝阳村村集体发展资金。
四、项目节能环保要求
在工程施工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节能措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做好施工环境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及建设安装材料废弃物处置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处理。
五、建设地址及建设工期
建设地址:闫家乡朝阳村村委会楼顶对面荒山。
建设工期:2020年6月——2020年8月。
六、项目法人及责任人
项目法人代表:闫家乡朝阳村马清真
接文后,请你乡政府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强化管理,协调调度,跟踪督查,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和村集体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尽快启动建设,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并根据实施方案工艺流程和安装模式,抓紧开展项目施工图编制,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结构、安装、节能、安全、消防等流程。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做好该项目进场施工人员、施工现场、施工周边消毒防疫监管措施,按照三问(问施工人员来源地、问前一天工作生活轨迹、问当天身体状况),两查(查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查施工人员身份证及现在住所),两分(做到施工人员分开工作、分开就餐吃饭)、一测(测量体温)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光伏产业项目施工人员及参与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有序推进朝阳村光伏产业项目有序有效建设。
同时,要完善项目前期手续,规范开展招投标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开展光伏产业项目施工,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坚决杜绝负债投资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发生,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助力朝阳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引领帮助群众奔向小康生活提供重要支撑。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并于国家电网张家川县供电公司做好衔接,及时并网发挥效益。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5日


